袋式除尘系统运行
一、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袋式除尘系统投入运行前,组织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制定、审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同时制定岗位人员伤害事故或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处置 措施,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袋式除尘系统启动
火电厂、垃圾焚烧等锅炉用袋式除尘器的启动应在预涂粉过程完成并检查合格后方可进 行。袋式除尘系统的启动应在锅炉、炉窑点火或投运前进行。
1.袋式除尘器的启动程序、条件和要求
(1)检查电控系统中所有线路是否通畅。电气、自控系统、检测仪表是否受电。核实各 控制参数设定是否准确,报警和电气连锁功能是否处于工作。
(2)确认烟道进、出口阀门处于开启状态。
(3)预涂灰合格(如有)。
(4)压缩气体供应系统工作正常。
(5)风机配套电动机的冷却系统工作正常。
(6)引风机启动,对除尘系统进行通风清扫,风量为额定风量的25%,持续时间为10尘颈苍后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7)启动清灰控制程序。
(8)除尘器卸、输灰系统启动。
2.袋式除尘系统运行
(1)袋式除尘器的运行应配置专职的操作人员,并经培训和考试合格。
(2)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袋式除尘器的运行状况和参数进行巡查并认真记录。
(3)高温烟气除尘系统运行过程中,当烟气温度_过滤袋正常使用温度时,控制系统报 警,若烟气温度继续上升至滤料高使用温度并持续10min时,应采取停机措施。
(4)在运行工况波动的条件下,控制系统采取定压差的清灰控制方式有利于适应烟尘负 荷的变化。
(5)除尘器运行过程中严禁开启各种门、孔。
(6)若发现有滤袋破损现象,应及时检查和更换破袋,防止危害其他滤袋。应记录破袋 所在位置、破损部位和形态、累计使用时间等。
(7)袋式除尘器灰斗应装设高料位监测装置,当高料位发出报警信号时,应及时卸灰 若发现卸灰不畅,应及时检查和排除故障。
(8)应定时记录袋式除尘器运行参数。用于燃煤锅炉和垃圾茭烧的袋式除尘器,应每1h 记录一次运行参数。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记录时间
2)生产负荷或锅炉机组负荷
3)烟气温度;若发现温度异常,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4)除尘器阻力
5)粉尘排放浓度(设有粉尘浓度监测仪时)
6)含氧量(设有含氧量测定仪时)
7)灰斗的高、低料位状态
8)空气压缩机电流
9)空气压缩机排气压力、储气罐压力及喷吹压力 10)回转清灰装置电流(对于回转脉冲或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
11)脉冲喷吹间隔(对于脉冲袋式除尘器) 3.袋式除尘系统的停机
(1)当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停机或锅炉停炉后,袋式除尘器需继续运行5词10尘颈苍。
(2)除生尘器短期停运(不_过4天),停机时可不进行清灰;除尘器长期停 清灰;对于吸潮性板结类的粉尘,停机时应清灰,袋式除尘器停运期间应关闭所 有板门和人孔门。
(3)无论短期停运或长期停运,袋式除尘器灰斗内的存灰都应排出。
(4)灰斗设有加热装置的袋式除尘器,停运期间视情况可对灰斗继续加热保温,防止结 露和粉尘板结导致的危害。
(5)袋式除尘系统长期停运时,各机械活动部件应敷涂防锈黄油。电气和自动控制系统 应处于断电状态。
6)袋式除尘器停机顺序
1)引风机停机。
2)压缩气体供应系统停止运行。
3)清灰控制程序停止。
4)除尘器卸、输灰系统停止运行。
5)关闭除尘器进、出口阅门。
6)电气、自控和仪表断电。
4.事故状态下袋式除尘系统的操作与停机。
(1)烟气突发性高温
1)当烟气温度升高接近滤料高许可使用温度时,控制系统应报警。
2)在烟气温度达到滤料高许可使用温度之前,应及时开启混风装置或喷雾降温系统。 若生产许可,也可停运引风机。
3)当烟道内出现燃烧或除尘器内部发生燃烧时,应紧急停运引风机,关闭除尘器进出 口阀门,严禁通风。
(2)紧急停机。当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紧急停止袋式除尘器运行时,应通过自动或手 动方式立即使引风机停机,同时关闭除尘器进、出口门 。